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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问题导向,有效指导治理实践
2018-11-06 18:50:00

《董事会》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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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问题导向,有效指导治理实践

鲁桐

        上市公司就其公众性和融资的便利性而言,理应在公司治理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制订公司治理准则是一项国际惯例。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国际组织、国家、行业协会和公司层面,纷纷出台了各自的公司治理准则。治理准则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少则5年、多则10年,不同主体就会对准则进行修订,以加强对公司治理政策和实践的指导作用。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治理准则当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OECD公司治理原则》,提供了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非约束性标准、良好实践和实施指南。我国是《G20/OECD公司治理原则》(2015年)修订的参与者和签署国之一。

        证监会2018年6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在几个方面可圈可点。

        ……

        总之,征求意见稿在诸多领域有了不小的进步和突破,但也存在一些要提高改进之处。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重要公司治理问题应在《准则》中做出安排。现有法律法规已经有的公司治理规则,可以在《准则》中进一步强化和细化,易于操作。总之,我们希望《准则》既借鉴国际公司治理的普遍原则,又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直接面对现实问题,成为指导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治理实践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