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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侧管理:住房问题是不可回避的重点领域
2021-07-20 08:09:00

  需求侧管理:住房问题是不可回避的重点领域

  徐奇渊

  一、需求侧管理提出的四个背景

  我们在1998年、2008年也分别提出过“扩大内需”,尤其在2008年推出了强劲的刺激政策。与之前两次扩大内需的政策背景相比,当前的形势发生了四方面变化。

  一方面是中美博弈和竞争。在这一背景下,无论是今年发布的“十四五”规划,还是去年以来不同的会议、场合上,需求侧管理这个新名词多次被提及,这一政策思路的提出有其特殊背景。2018年是中美贸易冲突第一年,当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提出了“强大国内市场”。

  第二方面,在地缘政治风险和疫情冲击下,我国应对产业链外移的挑战,也需要强大国内市场、稳定内需。

  2020年初,我国面临疫情冲击时,国内外观察者对于产业链从中国外移的担忧也在上升。

  《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特别强调了一点,就是要立足于国内巨大的市场,在此基础上对全球资源要素形成强大的吸引力,要将巨大国内市场形成我国的一个竞争优势。

  所以进行需求侧管理、扩大内需战略,这对于巩固产业链也非常重要,可以同供给侧改革形成呼应。

  第三方面背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就。2015年末,我国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18年已经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同时,2018年美国开始对中国加征关税,当时这对国内企业出口预期冲击比较大。所以2018年末,我们提出了强大国内市场。

  总体看来这一政策和中美博弈有关,但它更多还是从需求端本身出发的,是对供给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的一个政策视野的扩展。

  另外在疫情之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告一段落,不管是去产能还是去库存,甚至是去杠杆,这一政策在2019年都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2019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果,在这个基础上“三去一降一补”转变为“八字方针”,即巩固、增强、提升、畅通。

  特别是畅通方面,大家发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完成之后,需求端也需要有所作为。

  在需求端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供给需求不匹配、有效需求不足,包括对消费的一些限制、分配不平衡等等。

  总体上这个“堵点”不仅在供给端,而且在需求端。所以在2019年经济工作会议上,“畅通”这一方针的提出其实给后面的双循环和需求侧管理都埋下伏笔。

  第四个背景是关于需求方面本身的问题,不仅是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而且有效需求不足与资产价格持续上涨对政策形成了两难挑战。

  如果仅仅是有效需求不足的话,宏观调控、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都可以去刺激,在短时间内增加有效需求。

  但是目前情况是有效需求不足的同时,我们还面对资产价格较高的情况。这时候单纯依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甚至加上供给侧改革这些政策工具是不够的。

  因为供给侧改革不能直接影响资产价格,甚至需求侧的财政、货币政策扩张会引发资产价格的新一轮上升。

  在前面这些政策不能完全解决现有问题的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引入新的政策工具,这就是在强大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做好对需求的“堵点”进行疏通。

  具体包括对分配不平衡、消费限制、供需不匹配的“堵点”打通。这也就是我们所讨论的需求侧管理。

  二、实施需求侧管理、激活内需,住房问题是不可回避的重点领域之一

  现在中国经济一定程度上过度依赖外需,这与疫情背景下我国出口份额增加有关系。

  但是需求侧管理是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提出来的,也就是说要强大国内市场。要以国内循环为主,内需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一些暂时性因素来看,我国确实更多依赖外需,内需仍然比较弱。

  观察社会零售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的月度季调环比指标,其增速仍然显著弱于疫情之前的表现。不仅比2019年弱,甚至比2011年到2019年平均月度绩效环比增速弱。所以我国内需的扩张处在较低水平。

  它不仅跟短期的疫情冲击有关,也和结构性因素有关,比如收入分配在疫情后也有一些结构性问题。所以还是要推动需求侧管理。

  对于落实需求侧管理的政策,我们看经济活动通常用四个环节概括,也就是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这四个环节。

  其中,供给侧改革和生产端有关,剩下和需求直接有关的是分配和消费。消费端的一些行政限制影响到了需求,如汽车购买限制。分配环节更加至关重要,“十四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里多次提到分配政策,不管是初次分配还是二次、三次分配,都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

  在收入分配当中,备受大家关注的就是房地产相关的政策。从二次分配角度看,房地产市场的两个政策与需求侧管理非常相关。一是房地产税,从时机看来,中短期还是有一个时间窗口期。

  今年我国经济的增长压力较小,预计全年增速比较乐观。在此背景下,推动房地产税立法和试点工作存在相应的宏观环境。

  目前全国人均住房面积在40平米左右,房地产税试点可以考虑以此为参照系,比如起征点可以考虑定在高于人均住房面积的水平,从而在对大部分居民影响较小的情况下有序推进。

  二是推进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了“住有所居”,这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新加坡的经验,但是和新加坡的“居者有其屋”又有一定区别,这一规划是根据我们的国情提出的。

  它也借鉴了香港以往的教训,致力于让年轻人看到在城市里生存发展的希望。政策性住房方面,“十四五”规划中提到了租赁房、共有产权房等比较多的内容。

  总体看来,商品房市场的房地产税的立法推进、试点改革,以及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改革在十四五期间将会有明显的进展,它也是需求侧管理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三、推进需求侧管理要注意其与供给侧改革推进思路不同

  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重要不同。第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政策手段,当然需求侧管理也是一种政策手段,即促进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并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但同时需求侧管理也是一个目标。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现阶段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矛盾。我们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也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所以,需求侧管理既是手段又是目标,这个目标要实现就要考虑到其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二个区别。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的关键是企业,比如说去产能,可以盯住企业。因为企业总体数量有限,都有主管部门负责,包括环保督察和产能直接干预,总体而言效果都是不错的。

  但需求侧管理广义上来看包括政府和企业投资,也包括居民消费需求。或者说全国所有的老百姓都是消费需求的主体。

  这个区别,决定了需求侧管理更多地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政府并不比老百姓更清楚他们需要消费的是什么、要消费多少。老百姓是按照自己的预算约束和效用函数做出决策,每个人的决策各不相同。

  所以,政府要做的事情是减少市场的扭曲,或者是完善、规范市场的运作,具体包括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户籍管理的规范、公共服务的改善、社保体系的完善等一系列改革。

  总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所不同,需求侧管理更多要靠市场的力量,减少扭曲、减少对需求的抑制、理顺分配机制,把潜在的需求真正激活、释放出来。 

  

  (本文来源于“奇渊经济笔谈”微信公众号2021年7月12日。本文原为作者在2021年6月26日“中国宏观经济论坛:开放常态化进程的中国宏观经济”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