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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公益金融、民间资本与“一带一路”建设
2019-04-08 15:53:00

*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RCIF),2019年4月8日

Policy Brief No. 201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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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公益金融、民间资本与“一带一路”建设

刘东民

        伴随中国经济的长期快速增长,国内高收入人群所拥有的财富规模也在迅速扩大,他们已经形成了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真实需求和强大资金实力。在加强事中与事后监管的前提下,适度鼓励中国民间资本以慈善金融、公益金融的形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形成慈善金融、公益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相结合的完整金融服务体系,不仅能够为“一带一路”提供更多的增量资金,还可以大幅提升“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效益和人文关怀,实现真正的普惠金融和包容性增长,并增强中国的软实力。

        ……

        第四,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中国民间资本以慈善金融和公益金融的形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既是光明正大、深得人心的国际善举,也有可能在海外面临一定的运作障碍和风险,如法律障碍、市场风险、政治风险,等等。我国政府可以和其他国家政府以及国际组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可能的情况下签署官方合作协议,在国际层面将中国民间资本于海外运作公益慈善金融的行为透明化、规范化、制度化,赢得国际社会的认可与支持。通过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中国民间资本不仅可以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身的慈善公益机构开展合作,还可以和联合国、世界银行、亚投行、金砖银行等多边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不仅大幅降低运作风险,也从实际运作层面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从而显著降低资本外逃的可能性。